据悉,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的社会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 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 总额的百分之一。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荆门市现在履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我市于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降至0.5%,今年10月至12月预计可为全市单位(企业)减负约100万元,每年则减负约400万元,对广大单位(企业)来说也是利好。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缴费次月起满10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从补缴次月起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视同首次参保。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或中断缴费期间以及待遇享受等待期间,其职工因生育(流引产)应享受的相关待遇,由该单位按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