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生育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缴费、职工不缴费的社会保险。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 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 总额的百分之一。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荆门市现在履行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我市于2015年10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6%降至0.5%,今年10月至12月预计可为全市单位(企业)减负约100万元,每年则减负约400万元,对广大单位(企业)来说也是利好。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及对象为:我市辖区内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首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从缴费次月起满10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从补缴次月起满6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整体中断缴费6个月以内的,按规定补缴后,视同连续缴费;单位整体中断缴费且未按规定补缴的,视同首次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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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水平的发展进步,荆门市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规定,包括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办理规定,生育报销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条件等方面。本文为大家重点介绍关于荆门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
荆门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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