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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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37号
  电话:0830-3194147
  网址:http://sbj.luzhou.gov.cn/
  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37号
  电话:0830-3114204、3190803
  网址:http://www.lzyb.com.cn/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整生育保险的政策整改方案。此次调整主要是依照《关于整改2016年生育保险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整改。《通知》要求。生育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保障制度。下面,就跟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我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缴费年限没有明确规定,一直需缴纳到退休。那你知道现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是怎么样的?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是多少?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已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泸州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供大家参考。

详细了解泸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新标准 

泸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泸州市16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90.5元=3350*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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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政策的执行,是为保障女性职员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也是国家社会给女性职员的一种关爱。因此国家规定单位必须给女性买生育险。具体泸州市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泸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泸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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