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了解到,现在阿勒泰地区调整了生育保险缴费规定,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企业负担,又不影响职工个人的生育保险待遇,也完善了生育保险政策体系,更符合当前发展需要,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来了解。
阿勒泰地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自治区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69号)精神,自2015年10月1日起,阿勒泰地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降低至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
阿勒泰地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阿勒泰地区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是这么规定的,企业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低不少于地区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不低于2224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地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月缴费基数为3108元。 2002年9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2002年10月1日以后企业退休人员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最低不少于地区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月缴费基数不低于2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