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积极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到目前为止制度运行顺利良好,有效保障了生育女职工的权益。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障女职工生育的医疗与生活待遇水平,结合克拉玛依市实际情况,现在克拉玛依市对生育保险进行了进一步调整,主要是关于缴费费率方面进行了调整。
据悉,克拉玛依市调整后的生育保险费的费率比之前降低了70%,将原来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1%缴纳的生育保险费,调整为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按调整后的测算,全市各类参保单位每年将少缴纳生育保险费约计4600万元,大幅减轻了企、事业单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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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育保险的办理,想必大家都会觉得是一件头疼的事,那么多的事项,那么多的流程。现在,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简单的几个步骤就可以搞定。据随便吧小编了解。生育保险的办理经过社保局计生部简化后,精简了许多不必要有流程。那就跟着随便吧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克拉玛依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克拉玛依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女职工生育的,提交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等);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还须提供双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参保范围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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