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阿图什市生育保险费率,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从自治区人社厅获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阿图什市对生育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详细内容请看下文。谢谢浏览!
阿图什市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标准
自治区转发了关于人社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统筹单位对上年度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精心测算,基金结存量在3个月以下的统筹地区,要制定预警方案,调整政策确保基金安全。
基金结存量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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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人社局,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结合了阿图什市实际情况,阿图什市人社局调整了最新阿图什市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标准。更多详情请参考下文!
阿图什市生育保险的报销待遇标准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
(二)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其生育前一个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全额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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