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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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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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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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厅的要求,牡丹江市制定了《牡丹江市企业生育保险的新政策》(以下简称《政策》)。该《政策》中表明了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为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这《政策》做如下介绍。下面,就跟随随便吧小编来解读这几项新的政策吧。 查看详情>>

近日,省社保厅根据中央的规定,全面落实各地方各政府做好社会生育保险的政策和缴费等流程。特制定《牡丹江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和《牡丹江市计划生育条例》。《条例》规定,必须全面完全地的实施全市城镇化的企业生育保险制度。让全市的在职人员都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当然,企业生育保险的缴费也有它的一些标准。

牡丹江市2016年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知多少

我国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牡丹江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牡丹江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3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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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保障企业职工的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医辽保险制度,改善企业妇女的就业率。牡丹江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牡丹江市生育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企业职员生育保险的报销办理及流程做了相应的措施。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当然,生育保险的报销也有它相应的流程。

2016年牡丹江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有新规定了

牡丹江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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