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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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
  地址:黄石市大道1281号(市公安医院对门)
  电话:0714—6523585(办)

黄石市人社局宣布,从今年起,《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实施。此次生育保险政策关乎民生福祉,将涉及到黄石市30多万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新政策主要呈现出8大亮点,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查看详情>>

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从黄石市人社、财政部门了解到,随着黄石市经济和社会水平的发展,社会生育保险体系的完善健全,目前黄石市人社局、财政部联合发文对生育保险费率作出调整,即生育保险费率由0.7%降低至0.5%。本次调整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黄石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按照规定,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个人不支付,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此次降低费率是今年年内的第二次调整,此前今年1月1日,我市生育保险费率由原来的1%下调至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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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黄石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最新标准

黄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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