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伤保险是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险保障。近日,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社会工伤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强制说明了工伤保险是保险人民的一种保障。同时,《条例》还对2016年新推出的政策做了一些调整。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亳州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政策
据了解,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分别由原来的1582元、1265元和949元调整到1706元、1365元和1024元,增资124元、100元和75元。工伤职工工亡丧葬补助金待遇由原来的18989元调整为20480元,提高了1491元。
对于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待遇问题,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工伤职工本人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标准根据工伤级别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