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地区工伤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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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
  电话:(0893)7826936

近日,山南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刊发了《关于社会工伤保险保障的条例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保障。同时,《通知》还对工伤保险的新政策做了调整。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查看详情>>

 如果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就要缴纳工伤保险费。随便吧工伤保险专题收集了有关山南地区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工伤保险办理缴费流程以及工伤保险其他相关的知识,下面请跟随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一同了解一下吧。

最新山南地区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山南地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

山南地区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1.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家公布的工伤保险行业类别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行业基准费率,即职工工资总额的0.5%,不实行费率浮动;

2.二类行业和的三类行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行业基准费率,即职工工资总额的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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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那么,在山南地区工伤保险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最新山南地区工伤保险鉴定程序介绍

 

山南地区工伤保险鉴定办理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施行)国务院令375号;

2.《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施行)国务院令586号;

3.《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5.《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

6.《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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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内容。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目前,山南地区工伤赔偿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2016年山南地区工伤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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