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民对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办理变更时需要准备些什么资料等,相信这些办理手续都不是很了解吧。本文是随便吧社保小编收集的关于焦作市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的办理详情,供大家参考。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一号,《社会保险登记暂行办法》(1999年3月19日下发);
2、豫劳险(1995)13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试行);
3、焦政(1998)15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豫劳险(1998)37号《河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5、焦政文(1999)22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
见的通知》;
6、劳社部发(2001)13号《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
7、豫劳社养老(2001)51号《关于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二、承办单位、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
地址:市民主南路88号二楼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市局分管领导:靳同安 副局长 联系电话:3997207
社保局负责人:侯学玲 副局长 联系电话:2686006
具体承办人: 李龙生 科长 联系电话:2686010
四、 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在统筹范围内变更社会保险关系的,携带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关系变更表、社会保险关系手册。
2、转入社会保险关系的,携带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单》和《职工历年缴费基数》、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
3、调出社会保险关系的,携带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关系变更表和社会保险关系手册,并提供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称、开户行、帐号
五、办理程序
1、同城办理变更手续:填写经调入、出单位加盖公章的变更表后,带手册到基础科办理
2、异地办理变更手续:
(1)转入
经调出地社保机构办理完毕,基金转入我处账户后,到基础科办理续保手续
(2)调出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变更表,经调出、入单位加盖公章提供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开户行、账号,携带保险手册到基础科办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服务承诺时限
即办件。提交材料齐全、合格,当场办结。
八、业务咨询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础管理科 电话:2686010
九、投诉举报
市局监察室 电话:3997200
市优化办 电话:3568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