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人员可在湛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失业科办理失业待遇领取的业务。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哪些流程请参考下文详细内容。
湛江市失业保险金申领
办事法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办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3、填写《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4、用于接收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信息或社保卡
5、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6、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待遇支付
办事时间:每月1-20日
办理地点: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县(市、区)社保局待遇核发科(股)
咨询电话:
雷州:8812064;吴川:5563468;廉江:6627207;徐闻:4861623;遂溪:7761758;麻章:3305568;坡头:3958308;赤坎:8208071;霞山:2717612;开发区:36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