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均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那么,在江西省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需要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呢?具体请查阅下文: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1. 就业转失业人员本人的职工档案(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时提供);
2. 就业转失业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南昌市失业人员介绍信”和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存折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3.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人须提供领取失业金后办理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1张4寸经营场所照片等材料。
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事程序
1.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7天之内,须携带相关材料和解除职工的档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身份确认和待遇审核,办理备案手续。
2. 就业转失业人员接到单位通知后,本人(仅限于本人办理不得代办)须在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之内(以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到失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3. 就业转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时,个人应填写“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卡” ,并到指定的南昌银行子固路支行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银行存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确认后为其发放《就业与失业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