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生育保险制度,近日,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订了《关于生育保险缴费的通知》。《通知》中对2016年的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缴费比例重新定义。具体调整了哪些方面呢?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讲解一下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吧。
抚州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抚州市14年平均月工资4399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30.0元=4399*75%*0.9%
118.8元=4399*300%*0.9%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2016年九江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新余市2016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最新关于上饶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介绍 介绍宜春市生育保险缴费办理详情
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抚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抚州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抚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抚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分娩的: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最新景德镇市生育保险报销办事指南 了解萍乡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有哪些 全面讲解赣州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的相关事项 介绍江西上饶市生育保险报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