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从九江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九江市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的1%调整到0.5%。具体调整后的详细内容,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希望能够帮上大家!谢谢浏览!
九江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标准
全市生育保险工作正式开展,目前已平稳运行2年,有力保障了全市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从制度上促进了平等就业,均衡了用人单位负担。为了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结合生育保险基金使用的实际情况,九江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的1%调整到0.5%,预计每年减轻用人单位负担3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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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辽需要,增进妇女就业的发展。九江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九江市女职工妇幼保障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劳动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以下生育险报销标准。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九江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保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
2.参保职工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输卵(精)管复通等手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并履行规定手续.
3.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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