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现行条例规定,近日镇江市将对现行生育保险政策作出调整,调整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为0.5%,同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详细介绍请跟随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镇江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据了解,生育保险调整后参保对象从企业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原来没有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现对用人单位职工的全覆盖。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6%下调为0.5%,
镇江市民对镇江市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是怎么样的?都不是很清楚,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您提供镇江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为1000元;
2、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3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6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500元;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为2000元。
3、平产、剖宫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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