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企业职工工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工伤保险的义务。同时,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缴费也做了适当的调整。现在,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常州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
目前,常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分为三类,调整后,常州市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为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7%、0.9%、1.1%、1.4%、1.7%、2.0%、4.0%。
缴费实行浮动费率。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或者向下浮动。新政策出台后,工伤保险缴费平均费率将由1%降至0.75%。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用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以及浮动档次。
查看详情>>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相关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那么,常州市的工伤认定申请条件和标准是怎么样的?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等?
常州市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述时间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查看详情>>工伤伤残待遇是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该待遇不同于工伤医疗待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常州市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一级至十级、工亡待遇标准、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方面的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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