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这是全面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那么,现在规定的工伤保险缴费是多少呢?一起来阅读下文了解。
苏州市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境外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单位就业的根据自愿参保的原则,参加本市工伤保险后,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参保缴费。
一、用人单位以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作为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度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公布的标准执行.
查看详情>>根据国家规定,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办理材料以及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下苏州市的工伤认定办理详情吧!
一、苏州市工伤认定办理对象(申请人):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二、苏州市工伤认定申报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查看详情>>在2015年6月1日之前苏州市的工伤保险待遇仍然沿用老的赔偿标准,但2015年6月1日之后涉及的主要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详细内容请大家参考阅读下文。
苏州市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 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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