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厅的要求,双鸭山市制定了《2016年双鸭山市企业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以下简称《缴费标准》)。该《缴费标准》中表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中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主要是为了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为此,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对这一缴费标准做了详细的介绍。
生育险费用缴纳
1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双鸭山市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进行统一规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费基数下限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如需了解本区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请拨打本区社保服务热线12333。
双鸭山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双鸭山市2016年的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2016年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90.5元=3350*3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