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生育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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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镇南新西路698号
  电话:0778-12333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河池南新西路273号
  电话:0778-2291190 0778-2282246
  网址:http://www.hcrsj.gov.cn/
  河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拥军路304号
  电话:0778-2285962

2016年河池市生育保险有没有什么新政策或者变化呢?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通过河池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开始,将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从而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政策内容,供参考。 查看详情>>

 生育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女性职工生活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为河池市企业家收集有关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等内容,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河池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介绍

 

河池市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河池市平均月工资3350元。

缴存基数:城市平均月工资标准*75%或300%

缴存比例:0.9%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22.1元=3350*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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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河池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条件、报销时提供的材料及报销流程等是怎么样的呢?随便吧生育保险小编整理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到武汉市民们。

如何办理河池市生育保险报销

河池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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