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法》,《保险法》表明了齐齐哈尔市做为全国最先普及生育保险的城市,就必须全面完全地的实施全市城镇化的企业生育保险制度。让全市的在职人员都依法享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保障目的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及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的通知》,根据哈市统计局公告,齐齐哈尔市2016年按照城乡工资的比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齐齐哈尔市医保中心将依据各参保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和齐齐哈尔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齐齐哈尔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0.7%
缴存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注:生育保险费率浮动范围在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1%之间,目前我市执行0.7%的费率,以后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齐齐哈尔市生育保险的缴费方式
每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齐齐哈尔市生育保险的缴费说明
据了解,自2016年月1月起调整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在收缴参保单位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1月份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应缴费用时,补收去年10月-12月的缴费差额,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资金。